| 浏览次数:1632 发布时间:2024-07-05 |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红十字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和方案,依法指导乡镇、村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救援,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三)宣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
(四)积极开展人道主义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并管理全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三献”、“三救”工作。
(五)依法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六)完成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档案、信息、接待、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并指导乡镇、村开展红十字会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和村级红十字会服务工作以及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
2、赈济救护部
负责组织开展救灾准备工作,指导全县红十字会救灾备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人道主义援助;依法开展社会救助和募捐活动,接受国内外及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事业捐赠;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防灾知识。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3401223367737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