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064 发布时间:2021-03-29 |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精神要求和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肥东县红十字会下发通知要求各项目执行相关科室做好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
具体实施方法:
一、抽调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以办公室主任封保伏为组长的自评工作小组,开展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涉及业务科室按照要求对上年项目绩效自评,3月20日前将项目自评表,本部门对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自评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归纳梳理分析,形成《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三、评价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对业务科室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和测评,并按照评价标准和规范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最终形成上报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得到有效监管,确保了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财政政策有效实施;通过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和方法,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与效果实施评价,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支出评价监督机制。